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等。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46号1幢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0598-8335630。。
一、 概述
根据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实施方案的通知》(元交〔2017〕47号)要求,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加强预期引导。利用各类宣传日,通过接听电话、现场答复等方式对民众关心的交通运输类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答复。
(二)推进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利用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降低交通运输行业各要素成本的情况。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区委编办要求整理并公开了《三元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共调整调整58项,新增42项,取消7项。二是制定了《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元交〔2017〕18号),并确立了抽查内容,建立了两库一单、“双随机”抽查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了交通执法行为,严格了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加强了对企事业对象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精细化监督管理。归集并公示了三元区交通运输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三元区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并实施全年无休工作制度,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正在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通过政务公开栏,对新出台的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并积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宣传学习。
(五)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将“五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单位拟文发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对于拟不公开的文件,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将“五公开”工作制度落实到会议中,建立健全了《三元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制度》等相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三是积极联系好省厅、市局,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水平。五是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公开,2017年度获得全区优秀提案单位称号。六是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三元区交通运输局及三元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年度预算及决算文件,在三元区政府门户网共公开文件13份,并按季度将公开文件报送至三元区档案馆;处理12345平台投诉件17条,达到100%答复率。
(六)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在办事大厅摆放办事服务指南,对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解读;结合“3.15学雷锋”志愿活动日、“12.4宪法宣传日”和每年6月的安全月,在腾飞广场、一中客运站、客运西站等人流量多的地方,设置志愿服务站,发放宣传单,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知识宣传解读工作,2017年共发放宣传单4600余份;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受理投诉咨询件17件,涉及交通建设类9件、交通行业类4件、其他4件,均及时作出答复,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咨询者进行解答,做到件件有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历年累计1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公示公告、计划报告、业务工作、交通工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在三元区政府网站(http://www.smsy.gov.cn/)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了公开目录系统。本单位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交通信息,统一上传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通过办事大厅、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单4600余份,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受理投诉咨询件17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通过网络平台对市民关注的交通行业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其中交通建设类9件、交通行业类4件、其他4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举报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不及时不主动的情况,一些股室的负责人因为对《条例》理解得不透彻,不明白哪些文件需要主动公开,哪些不予公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强对业务及各股室经办人的《条例》解读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性的学习;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让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与办公室负责收发文的工作人员做好对接工作,以便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三元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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