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梅列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m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梅列区政府八楼;邮编:365000;电话:0598-8223925)。
一、概述
2010年,区发改局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扎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职责。
(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一是修订《梅列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修编和修订工作,明确有关要求。二是制定了《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要经局领导审批,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四是落实配套制度。完善社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网上审批系统,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中心窗口上发布、更新有关信息。制定了《发改局窗口服务守则》、《发改局首问责任制》、《发改局限时办结制》等配套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目前,我局已在政府门户信息网上公开了机构设置、职能与职责、领导分工、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机关建设、投资指南、项目动态及价格法律法规、药品价格、农副产品、重要商品市场分析等内容。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
(二)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禁止上网。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通过规范审核信息发布程序,避免了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
(三)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企业、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真正实现依法行政。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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