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元区崇宁路10号5楼509室,邮编:365001,电话:0598-8337128,电子邮箱:syqf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信息公开
1.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信息及时主动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各项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快行政许可标准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步伐,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压缩审批时限,按要求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落实转化“一趟不用跑”办事项目和“最多跑一趟”办事项目,多个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
2.落实政务公开内容。全局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均为主动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8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97条、占比88.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8条,占比7.2%,其他类信息5条,占比4.5%,依申请公开1条,占比1%。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
(二)围绕“六稳”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制定规划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我局依照上级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动建设项目有序开工复工若干措施》。为辖区重点项目科学有序开复工提供了帮助和指导。保障辖区内在建省、市重点项目100%复工。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较一季度有明显回升,经济向好、复苏态势进一步显现。
2.加强各项数据监测保障民生。一是落实春节期间平价商店运行机制。开展重要商品供应及价格情况巡查,并做好实时发布工作。二是开展粮食储备摸排,督促粮食加工企业加紧生产,确保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储备充足,满足市场供应。三是做好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协同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退役军人局等部门,做好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为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决策部署。1-12月,我区“双公示”信息推送15000条,推送成功率100%;“联合惩戒案例”报送473条;“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报送1610份;“线下诚信宣传活动”70场;“诚信案例宣传”推送55条;“信用专栏公示信用风险提示信息”210条;“19个信用专项治理”方面,报送情况良好,治理成效明显。
2.为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工作。我局派遣专业人员,入驻三元区政务服务中心。同时精简审批材料,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全流程网办,保障政府、企业投资项目有序推进。2020年,我局累计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研及初设共65项,总投资58.96亿元;核准企业投资项目3项,投资0.87亿元;不使用政府性资金企业、组织投资建设项目备案52项,总投资63.2亿元。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1.及时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疫情期间,严格依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疫情信息。针对复工复产、市场物价、粮食储备等社会关切热点问题。深入实地调研,因时因地制定相应政策,同时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消除人民群众的疑虑。
2.制定相应政策稳定民生。为保障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我局制定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推动建设项目有 切实保障三元经济平稳运行。深入市场调研,启动春节期间平价商店运行机制,切实稳定物价。通过相应平台及时向民众发布物价信息,保障居民日常食品供应。
(五)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我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每个季度上报公开文件目录。
2.提升信息公开报告质量。组织人员参加新条例学习培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严格按照规范条例要求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精准性。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予以公开。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为切实落实好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做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并明确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具体推送工作。全面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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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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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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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8 |
8 |
8(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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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7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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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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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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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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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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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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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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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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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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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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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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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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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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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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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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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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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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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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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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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中,没有明确规范工作交接的具体事项,导致工作交接出现纰漏;二是各个部门需要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性和主动公开;三是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明确工作交接制度,列明工作交接具体流程。做好新老工作人员工作交接事宜,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平稳运行。二建立部门内部定期文件收集制度,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各个部门分管收集整理公开文件,切实保障政府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完整性、全面性。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元区发改局认真执行《条例》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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