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
来源:三元区财政局 时间:2024-07-09 10:11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区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三元区财政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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