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02109-1700-2016-00009
- 备注/文号:元财办〔2016〕11号
- 发布机构:三元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财政运行的透明度,稳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财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主体
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区直各部门以及各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都要积极推进各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合法、具体、规范、真实的要求,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各股室应根据职责范围,将直接关系到群众切实利益以、民生福利支出、人大预决算报告等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财政工作概况:内设机构职能及职责、办公电话;领导分工、活动及讲话。 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财政法规、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标准、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责任股室:综合会计股。
(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 责任股室:社保企业股。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大财政改革情况;财政应急保障情况;民生支出情况。 责任股室:预算股、各相关责任股室。
(五)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招标、中标公告公示,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责任股室:采监办、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及程序
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政务工作主要通过宣传栏、公开栏、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及时宣传财政政策、法规,增强政策透明度。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股室要积极主动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信息进行汇总,由办公室初审,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局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各股室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财政队伍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严明工作纪律。
局内各股室、各财政所,要结合实际,按照公开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要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并将处理结果纳入股室年终考核范围。
三元区财政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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