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元区财政局 时间:2023-01-06 15:55

三元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行组织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msy.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元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五路沪明新村196幢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楼8层803室 电话:0598—8230498,电子邮箱:syqczjbgs202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2022年度三元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室落实专人负责,大力宣传财政各项工作。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明晰公开渠道,明确办理时限,规范办理流程,维护群众知情权。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所有申请均予以按期答复。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五)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操作规程、考核办法、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六)强化监督保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定期对各股室所公开情况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6条,其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4条,其他类信息数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观念滞后,认识不统一;三是经办人员工作能力与越来越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和动态信息等栏目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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