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元政办〔2018〕62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我局认真及时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元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msy.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三元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崇宁路10号803室,邮编:365001,电话:0598-8325226,电子邮箱:sy8325007@163.com)。
一、概述
我局根据财政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部署,落实《条例》各项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突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券信息、农口专项资金拨付、会计相关新制度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区政府印发《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将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部分解给各股室,确保实现全面公开。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按季公开财政政务公开数据;每季度要求股室报送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支出和惠民项目支出情况、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以及全区政府采购情况,整合梳理后对社会公开。二是主动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除涉密以及明确暂不公开的单位外,各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2018年度部门预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同时对预决算公开的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做了进一步的规定。继续通过三元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区本级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在公开内容上,一般预算收入报表细化到款级科目,一般预算支出报表细化到类级科目,重点支出科目细化到款级。三是加强关于涉农补贴方面和会计信息方面的信息公开。在市三元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了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下达我区扶贫工作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扶贫助农专项资金以及《转发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2018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向社会介绍关于规范办公用茶、规范市内交通费、规范出差补贴、支农专项资金补贴等专业知识政策解读。我局各股室在出台重要政策性文件时,起草股室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送区政府办审批,解读文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主动公开我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多渠道加强对社会重大关切问题的回应,通过在线访谈、12345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办公电话等方式收集舆情,引导舆情,消除隐患。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已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办事指南栏目公开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所需的各项材料,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按相关要求对办事指南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将权责清单内容进驻至省网上办事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环保版块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政府网站环保版块管理的职责,做到专人负责网站的内容保障,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设置机构职能、(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个栏目进行分类。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把公开透明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局党组研究和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全局公开政府信息12条,均为主动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包括: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4条,机构职能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2018年,受客观条件所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通过三元区政府网公开,部分信息也在我局网络红页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开,纸质公开材料在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有需要的群众查阅我局公开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积极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事项,局各股室在出台重要政策文件时,起草股室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指定专人定期登陆三明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省信访平台查看并回复群众诉求,2018年没有收到群众咨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得不够及时、到位,少数政策发布更新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财政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2.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相关股室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抓、抓全面,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及延伸到哪里。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三元区财政局认真执行《条例》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见附件)。
三元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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