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要求三明市玉福物资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日期:2017-11-06 15:5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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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玉福物资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接到群众投诉称你公司在生产时产生粉尘影响周边环境。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在装卸物料及原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现要求你公司原料贮存场所落实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防止环境污染措施,禁止露天堆放行为;装卸物料应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覆盖或其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你公司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以上整改要求,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三明市三元区环境保护局

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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