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要求福建腾兴龙贸易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日期:2017-08-10 11:4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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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腾兴龙贸易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接到群众投诉称你公司在生产时产生粉尘影响周边环境。7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在装卸物料及原料堆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现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七天内落实好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装卸物料应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依法严处。

三明市三元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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