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环保局关于责令三明市三元区孙兴粿条加工坊限期整改的通知
三明市三元区孙兴粿条加工坊(注册号:3504033600129107;经营者:苏孙兴;经营场所:三明市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
2017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加工坊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加工坊在禁燃区内建有一台燃用高污染燃料的供热锅炉(燃料为煤和木材)。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现要求你加工坊,完成以下整改:
1、立即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
2、于2017年4月28日前拆除该锅炉。
你加工坊在整改完成后,须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至我局。
三明市三元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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