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整改的通知
元环〔2016〕139号
三元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
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整改
的通知
三明市盛达化工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6年9月9日对你公司进行应急设施专项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应急池体塌方,无法正常使用,池内仍残留少量稀酸,存在环境应急风险;
2、应急预案未重新修编至我局报备。
现要求你公司完成以下整改:
1、妥善处理残留在应急池内的稀酸,于2016年10月10日前完成应急池修建工作,在应急池修建完成之前应做好厂区应急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2、在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修编报备工作。
你公司落实上述整改事项后,须书面报告我局。今后,须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三明市三元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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