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申请审批流程
概述
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无关的用地,使用后无法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用地,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审批使用。
实施依据
《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闽自然资规〔2023〕2号)
申请对象
企、事业单位
用途范围
1、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
2、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申请说明
申请人出具临时用地申请表,持有关申请材料,按照办理流程,向三元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受理条件
1、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施工场地; 2、地质勘查工作场地; 3、临时使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在报批前,已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土地复垦方案符合要求; 5、已办理土地权属、地类认定、勘测定界等前期基础性工作; 6、已按规定预存或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复垦费; 7、使用林地、河道等,已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市、县、区政府研究同意使用临时用地的会议议定材料
3.规划批准文件
4.已缴费用凭证
5.临时用地范围图
6.临时用地合同
7.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8.土地复垦方案及土地整治协议http://zrzyt.fujian.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flfgjgfxwj/202308/t20230817_6231559.htm
9.临时用地审批申请表
10.身份证
11.预存土地复垦费三方监管协议
12.临时用地使用费补偿到位证明
13.临时用地续期申请表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出具临时用地申请表,持有关申请材料,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审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经审查,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书面决定,批准的签发批复决定,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地址
三元区城关街道崇宁路16号(原三元区政府)8楼814室
办公室电话:0598-8318793
相关事项
常见问题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4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从批准之日起算。
收费标准
临时用地申请经批准后,临时用地申请人应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土地复垦协议的约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并在土地复垦费用专用账户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政策文件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zrzyt.fujian.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flfgjgfxwj/202308/t20230817_62315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