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1.概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促进医疗保健机构依法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依法向社会提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2.受理条件
2.1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 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 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2.2申请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设有妇产科诊疗科目;
(二)具有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所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和设备;
(四)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
(五)符合《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2.3申请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3.申报材料
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应向相应的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三)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花名册;
(四)母婴保健技术的技术规范和制度;
(五)产前诊断技术机构签订的工作协议书(申请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需提供);
(六)成立医学伦理委员会文件(包括组成人员名单,申请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需提供);
(七)产房平面图(申请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需提供);
(八)授权委托书。
4.办理流程
4.1.流程说明
4.1.1 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审查标准:
- 符合《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置原则;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4.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结果:同意受理
4.1.2审查
步骤:审查
审查标准:
1、符合《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置原则;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4、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结果:拟同意,呈报审批
4.1.3决定
步骤:决定
审查标准:
1、符合《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设置原则;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4、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结果:
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机构执业证书
4.2 流程图
4.2.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
1、网上办
2、现场办
3、业务经办
4.2.2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
1、网上办
2、现场办
3、业务经办
5.窗口办理
1、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2号窗口(综合窗口6)
3、交通指引:1.公交直达线路:乘坐15路、66路、53路、18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2.免费接驳线路60路:体育场馆(南)万达广场(西)站-市政务服务中心。
6.网上办理
1、网上申请: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2、账户要求:无
3、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无
7.办理依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附件1 《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
2、《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二)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 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四)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8.常见问题
每项申请页数材料申请较多的时候需要每页都盖章吗?
可将每项申请材料装订,然后盖骑缝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