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概述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申请对象
(一)申请人属于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 ;
(二)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
(三)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
法律援助情形
(一)刑事案件
1.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民事、行政案件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享受补贴
是否收费:不收费
申请说明
(一)线下申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50号社会事务综合窗口2
(二)线上申请:
登录12348福建法网(https://fj.12348.gov.cn/#/home/home)或闽政通APP在线申请模块申请
开始申请
(一)申请材料
- 1.法律援助申请表
- 2.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 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说明表
- 4.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证据材料
-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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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情
常见问题
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不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确定。因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发生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按照申请人个人收入不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确定。
申请人提交的经济困难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必须加盖开具证明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
咨询电话
法律援助热线12348,是政府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热线,可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