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政府为了缓解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难题,鼓励毕业生积极参与就业和创业活动,提高他们的职业竞争力和创新意识,同时促进经济的发展,为其提供就业补贴资助。
概述
该求职创业补贴可以减轻毕业生在毕业后找工作期间的生活压力,包括支付一些基本的生活费用,例如食宿、交通等。旨在鼓励毕业生积极寻找就业机会,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可以有效提升就业率,缓解就业压力。
申请对象
2024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享受待遇
申请人可享受2000/人的一次性补贴。
申请说明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4日8:00至10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相关院校与人社部门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3〕149号)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对比审核。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无年审记录的需提供当年低保金发放记录,如申请人未在《低保证》内的,还需提供户口簿。
2.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温馨提示: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申请流程
申请步骤:
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点击“保存”;
3.申报类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4.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若院校比对无结果可再上传佐证材料),以上经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毕业生,可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院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5.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请。
申请地址
1.请通过电脑登录报名,暂不支持手机、ipd等移动端申请,
请勿多人共用同一浏览器进行申请,造成申请信息覆盖。
2.建议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
3.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页面信息时,请通过下拉选项选择所在院校名称,核对院校名称及院校代码无误,确保申请信息提交到所在院校进行审核;
4.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点击“保存”后,需点击“提交申请”申报有效。
相关事情
常见问题
-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该在什么时间段进行申请,有申请截止日期吗?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要在,9月4日8:00至10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逾期为放弃申请。
- 一次性补贴会发放到哪里?
请确保申请人已经提交本人的银行卡户名、开户行、银行卡账号,否则将影响补贴发放。
- 申请的材料由哪些部门审核?
首先由院校初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学历、困难情况对比、困难情况审核,然后由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登录公共服务网于10月底完成辖区内各院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复核工作。
温馨提示: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无法有效核实的,应及时网上退回院校通知毕业生重新上传佐证材料。
当审核通过后我将在几天内可以收到自己的求职创业补贴呢?
按照设区市人社局复核结果,各院校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正式公函(包括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上报设区市人社局,各设区市人社局汇总辖区院校上报材料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各院校应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一周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人。
联系方式
区级人社部门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联系方式:三明市三元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598-808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