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县级)
1. 概述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2. 申报对象
个人,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3. 申报条件
城市规划区和人民防空重点设防镇规划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计容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七修建防空地下室。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就地自建为主的原则。
4. 申报说明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国动办咨询电话:0598-8252080
5. 开始申报
5.1申请材料
1.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申请表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经审查合格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
4.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防护专项审查报告书
备注: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5.2审批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即办件
5.3办理流程
1.企业申报。申报单位或个人须通过“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smsy.gov.cn/)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登录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按相关要求通过网络系统自主完成材料提交与申报。
2.地方审核。申报材料齐全即可受理;要件齐全、符合相关要求即可办理;审核通过后,出具《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核意见书》。
5.4 相关资料下载
1.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申请表
2.防空地下室施工图防护专项审查报告书
5.5常见问题
6.政策文件
1.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人防办〔2018〕84号)
2.关于分期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防办〔2016〕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