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
三元区农机购置补贴申请
概述
三元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我区为满足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推进我区主要农作物及特色农作物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机械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装备支撑的一项惠农政策。
申请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三元区各乡镇(街道)。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优先补助与先到先得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享受补贴(待遇)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另行制定公布各机具品目的分档、参数配置及补贴额等,在确保资金供需紧平衡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急需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至35%,降低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对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所需机具及先进适用、绿色高效智能、成套配套等装备给予省级资金累加补贴,按不超过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20%测算确定各档次的累加补贴额。对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创新型农机装备实行“543”补贴政策,即:第1年按照50%补贴,第2年按照40%补贴,第3年以后按照30%补贴。补贴额保持总体稳定,有升有降,根据全省补贴资金总量及使用情况、中央调整情况等调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闽农规〔2020〕3号)等文件执行。机库补贴按照新调整后的《福建省机库补贴实施办法》(附件3)执行。
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所需的机具给予不超过15%的累加补贴,对我省主要农产品及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生产所需的机具给予不超过10%的累加补贴。当年度省级财政资金使用完结,不再累加补贴。
对购置网箱养殖设备的购机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水域面积50亩以上的养殖使用证;(2)网箱投放密度不超过养殖证中水域面积的百分之十;(3)不违反环境污染相关政策。
申请说明
购机者可通过线下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或手机App向三元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站自主提出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
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购机税控发票原件、银行卡(折)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办理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存在股权等关联关系的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企业、购机者之间发生交易的,应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站报备。
2.申请补贴。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折)等资料,通过线下农机购置补贴受理点或手机App向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站自主提出补贴申请,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及机具未享受其他财政项目补贴补助等信息真实有效,非本区域的购机者应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协议。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行办理牌证,提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已享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补贴补助的机具,不再享受中央或省级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购机者不得再提出申请。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申领。
3.受理审核。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先申请先受理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受理购机者的补贴申请,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当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办理服务系统将自动关闭补贴申请录入功能,区农业农村局将在三元区购补专栏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4.审验公示。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农办机〔2019〕7号)及县级补贴机具核验制度等要求,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形式审核、单台总补贴额5000元以上机具及牌证管理机具等重点机具逐台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并通过区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补贴申请信息5个工作日。非重点机具(除重点机具外补贴机具)实行抽查核验,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在补贴资金兑付前或兑付后按不低于5%比例抽查核验。
区农业农村局应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后,及时通过当地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或农业信息网等网站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购机者购买信息,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598-8271328。
5.兑付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集中提交经审核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函。区财政局对结算资料进行程序性、完整性审核后,按照国库直接支付相关制度进行资金拨付管理,并在收到补贴资金结算函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将资金拨入补贴对象银行账户。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
办理地址
1.线下受理地址:三元区农业机械站(三元区凤岗里8幢区农业农村局5楼),联系电话:8271328;
2.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APP。
福建农机补贴APP下载二维码
相关事情
注意事项
1.线下办理补贴申请因人像采集的要求,需要购机者本人来受理点办理申请。
2.根据惠农补贴“一卡通”工作要求,购机者需要出具本人的农商银行卡(折)的原件或复印件来办理补贴申请。
3.补贴资金不足时,优先保证种粮所需机具的补贴申请兑付。
相关政策文件
《2021-2023年三元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元农〔2021〕88号)
http://www.smsy.gov.cn/zfxxgkzl/zfxxgkml/qtyzdgkdzfxx/202303/t20230308_1885450.htm
常见问题解答
1.补贴申请受理后,要多长时间补贴款能到申请者的银行账户?
答:一般2个月结算一批补贴资金,若遇补贴资金不足或购机补贴系统调整维护,会相应延长1- 2个月。
2.非三元区户籍可否在三元区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答:非三元户籍可以在三元区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但需出具三元辖区的土地承包合同或所在地镇(村)开具从事农业生产证明。
3.补贴机具的补贴额是固定的吗?
答:补贴机具以及补贴额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发布,发布网址http://nynct.fujian.gov.cn/ztzl/fjsnjgzbtxxgkzl/;补贴额发生变化时,会根据申请者出具的购机发票上的购机时间裁定补贴额。
4.补贴申请可否由亲属代办?
答:不可以,需要采集本人头像和本人签字。
5.补贴机具是否要验收?
答:补贴额5000元以上的采取的是机具逐台验收办法,先验收后受理补贴申请;补贴额5000元以下的机具可直接申请补贴,再随机抽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