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指南

概述

流动人口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以向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委托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申请对象

 

1.合法稳定就业

2.合法稳定住所

3.连续就读

 

享受补贴(待遇)

申请说明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申请办理。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

1.本人《居住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合法稳定住所:

(1)《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3)自有(亲友)房屋产权材料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材料、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且加盖公章的住宿证明等。

备注:若是居住亲友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声明(内容应当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与申领人的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址的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等)。其他相关材料要求请参照居住登记的材料。

连续就读:

(1)《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3)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理机构申请办理。材料齐全,上报县级公安局治安部门核准,15日内办结。

办理地址

辖区派出所

相关推荐
相关下载
首页 收藏 取消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微博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