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新办审批(县级权限)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十二条
在林地上修筑下列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超出标准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受理机构:
三明市三元区林业局
审批机构:
三明市三元区林业局
申请条件:
(1)项目符合以下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情形的:
(一)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二)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三)集材道、运材道、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
(四)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七)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
(2)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申请材料:
1、身份材料;
2、工程设施内容、使用林地面积情况说明;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批准文件或者修筑工程设施必要性的说明
办理流程:
受理——决定
法定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4 个工作日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
填表示例:放置于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203-206号
投诉电话:12345
咨询电话:0598-8095336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假日以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公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203-206号
乘车路线:公交直达线路:乘坐15路、18路、66路、53路至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
状态查询: 0598-809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