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项目预算送审流程
一、概述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进行审查,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做到项目事前审核,为政府投资管理服务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二、申请对象
建设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或全过程代建单位,都应当将建设项目预算送评审中心审核。
三、用途
建设项目预算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项目建设单位或全过程代建单位方可进行项目招投标流程。
四、送审说明
项目建设单位或全过程代建单位填写工程预算送审报告,持有关项目送审材料,按照办理流程,向区财政局提出项目预算评审申请。
五、送审材料
1、建设项目发改立项批文;
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总投资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供);
3、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文件;
4、施工图纸审查批准文件,电子文件需提供CAD格式文档(需图审项目提供);
5、地质勘查报告;
6、工程招投标文件或拟发布的招标文件;
7、建安工程预算书(招标控制价),纸质报告封面应有编制单位及执业人员盖章及签字,电子文件需提供软件文档和EXCEL格式文档;
8、工程量计算书,电子文件需提供软件文档和EXCEL格式文档;
9、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纸质图纸从封面起每页加盖建设单位或全过程代建单位公章;电子文件需提供CAD格式文档;
10、送审项目相关单位名录表,包括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立项批复单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单位、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图纸审查批复单位、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11、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询价单(有询价需提供),需有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公章;
12、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六、办理流程
1、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或全过程代建单位填写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送审报告,持项目有关资金文件向资金管理相关财政业务科室提出项目预算评审申请。
2、审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提交的项目相关材料进行项目工程造价预算审查。
3、决定: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形成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评审报告。
七、办理地址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八楼811室(三元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8215683;
八、实施依据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元政办〔202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