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项目结算送审流程
一、概述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结算进行审查,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做到项目事后审核,为政府投资管理服务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二、申请对象
建设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或全过程代建单位,都应当将建设项目结算送评审中心审核。
三、用途
建设项目结算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作为项目资金拨付依据。
四、送审说明
项目建设单位或全过程代建单位填写工程结算送审报告,持有关项目送审材料,按照办理流程,向区财政局提出项目结算评审申请。
五、送审材料
1、建设项目发改立项批文;
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总投资4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供);
3、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项目预算评审报告,电子文件需提供软件文档和EXCEL格式文档;
4、施工图纸审查批准文件,电子文件需提供CAD格式文档(需图审项目提供);
5、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竣工报告;
6、工程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7、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施工企业劳保核定卡,施工许可证,设计、监理、代建、勘查等相关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
8、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9、工程结算书、计算书,纸质报告需有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盖章,电子文件需提供软件文档和EXCEL格式文档;
10、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核对表;
11、工程变更(含设计、施工、进度变更)有关材料及通知书;
12、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其它符合规定要求的零星签证,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应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
13、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报告;
14、原招标图纸及工程竣工图,原招标纸质图纸从封面起每页加盖设计图章与建设单位公章,竣工纸质图纸从封面起每页加盖竣工图章与建设单位公章,电子文件需提供CAD格式文档;
15、送审项目相关单位名录表,包括业主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立项批复单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单位、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图纸审查批复单位、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结算编制单位;
16、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六、办理流程
1、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或全过程代建单位填写项目结算送审报告,持项目有关材料向该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财政业务科室提出项目结算评审申请。
2、审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提交的项目相关材料进行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查。
3、决定: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形成项目建设结算评审报告。
七、办理地址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八楼811室(三元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电话:8215683;
八、实施依据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元政办〔202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