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十必须”有哪些?

日期:2023-09-04 16:09 来源:三元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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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文博单位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并上墙公示。

  2. 文博单位必须有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 文博单位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 文博单位必须建立消防安全档案。

  5. 文博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防火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6. 博物馆及对外开放文物单位必须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

  7. 文物建筑室内外电气线路必须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

  8. 文物建筑必须使用冷光源照明设备。

  9. 文物建筑管理人员(使用人员)每天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巡查,并做好记录。

  10. 文物修缮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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