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有哪些医疗保障?

日期:2023-10-26 10:19 来源:三元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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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享受现有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障措施。

  2.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3.对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即"临床诊断尘肺病"的患者,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通知》(闽医保〔2023〕5号)的规定,享受尘肺病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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