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规定,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税总发〔2018〕199号),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基础上,现就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即办范围
(一)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即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403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0302610007号
闽ICP备15013523号-1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8-8222008
地址:三元区新市北路836号中文域名: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承办:三元区数字三元建设发展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