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进行监督的形式有哪些?

日期:2023-03-16 11:37 来源:三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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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社会监督,包括社会组织监督和个人监督。社会组织既包括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监督实际是指消费者监督,非消费者也可以进行监督。二是舆论监督,包括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三是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对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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