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林木采伐“四个放宽”政策?

日期:2025-02-18 15:20 来源:三元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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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放宽”,是针对林木采伐政策限制多、难操作、难处置,放活林木采伐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林木处置权,实现以“管经营”替代“管指标”,调动林农生产积极性的一项举措。主要是:一是放宽采伐蓄积量。将林农采伐林木蓄积量上限从15m3提高到30m3,审批办证权限下放到乡镇林业站,进一步便民利民。二是放宽采伐年龄限制。将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下调一个龄级期,杉木从26年下调为21年、马尾松从31年下调为21年,增强林农采伐自主权。三是放宽采伐坡度限制。对实施小班经营法的坡度由原来的30度以下放宽至35度以下,提高林地使用率。四是放宽采伐指标限制。允许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林业经营主体,其经营面积从5000亩以上下调至3000亩以上,优先核定采伐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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