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森林防火期是什么时候?

日期:2024-06-05 15:39 来源:三元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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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公告提前或推后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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