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日期:2023-05-16 10:20 来源:三元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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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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