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水下作业许可如何办理?

日期:2024-04-23 11:27 来源:三元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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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中的相关规定,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地或者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证明材料;

  (三)作业或者活动方案,包括基本概况、进度安排、施工作业图纸、活动方式,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参与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及其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包括与作业或者活动有关的许可信息;

  (四)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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