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闸船舶在通航建筑物内不得有哪些行为?

日期:2023-03-28 16:55 来源:三元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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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服从调度指挥,抢档超越;

  (二)从事上下旅客、装卸货物、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活动;

  (三)从事烧焊等明火作业;

  (四)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行洗(清)舱作业;

  (五)丢弃物品、倾倒垃圾、排放油污或者生活污水等行为。

  有以下情况的船舶不得过闸:

  (一)船体受损、设备故障等影响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的;

  (二)最大平面尺度、吃水、水面以上高度等不符合通航建筑物运行限定标准的;

  (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禁止船舶过闸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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