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日期:2024-10-08 09:49 来源:三元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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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缴纳社保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福建省职称管理评审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三)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发〔2019〕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精神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评审。

  申报评审初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⑵、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

  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⑵、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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