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日期:2023-09-25 15:38 来源:三元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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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专业工作一年以上缴纳社保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均可申报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文件和省、市相关要求,申报者相应学历专业应与所申报评审专业一致或相近。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发(2019)1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闽人发(2019)2号)精神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评审。

  申报评审各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⑴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⑵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在高一级技术职务人员的指导下能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一般现场技术工作。

  ⑶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根据任职条件考察合格。

  ⑷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

  ⑴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⑵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根据任职条件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二年,根据任职条件考察合格;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四年以上。

  ⑷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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