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立项手续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日期:2024-02-27 15:25 来源:三元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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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立项手续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需经过发改部门立项,立项分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采用审批制;企业投资项目,区别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一)审批制项目。根据项目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的技术标准分为三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各阶段要求的材料:

  1.项目建议书审批:(1)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文件;(2)项目建议书文本。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3)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未新增用地项目提供规划审查意见、已批准建设用地文件);(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3.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1)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2)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及审核意见。

  (二)核准制项目。列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闽政〔2017〕45号)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需要提供材料:(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文件;(2)项目申请报告;(3)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海预审意见)(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4)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核准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备案制项目。在《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项目单位登录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fj.tzxm.gov.cn/eap/),点击右上角【登录】,进入登录界面,注册法人用户,登录后回到投资监管平台,选择办理项目类型(备案类申报)和办理地区(三元区),继续选择办理的项,点击【项目登记】,填写相关信息和法人信息,然后【提交】,经发改或工信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并生成备案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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