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及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怎么解释?

日期:2024-09-20 09:42 来源:三元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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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国家机关干部、企业、事业单位及社团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2.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是指: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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