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按部门办事 > 商务局

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

事项名称: 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
事项类别: 承诺件
办理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报条件: 符合《中外合资法》《合作法》《外资法》规定; 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
承办单位(部门): 外资招商股
责任科室: 三元区商务局
办理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政府大楼601三元区商务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 8333568
监督电话: 区效能办8311115、局办公室8336118
受理形式: 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分类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1 350403602XK00202_01 企业提交所需书面申请材料:
2 350403602XK00202_02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
3 350403602XK00202_0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350403602XK00202_04 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5 350403602XK00202_05 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银行资信证明;
6 350403602XK00202_06 外方投资者授权代表的授权证明;
7 350403602XK00202_07 投资方出具的董事、监事委派书及身份证明;
8 350403602XK00202_08 公司注册地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
9 350403602XK00202_09 属于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事项;

【打印】【收藏】 【收藏】【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