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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列区住建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和区安办关于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结合我区住建系统行业实际,制定《梅列区住建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确保夏季住建系统消防安全。 

    

  附件:梅列区住建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728 

    

  梅列区住建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省、市开展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安排,结合《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建201727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夏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严控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我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长由扬善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局房地产业股、局建筑业股、区质安站、区村建站、区燃气办、区人防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区质安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全区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督促各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检查是否按照省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建立台账,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重点突出消防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在建工程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区质安站,负责人:黄来建。 

  重点检查: 

  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临时工地用房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脚手板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6.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炎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二)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区燃气办  负责人:龚善良 

  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界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器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是否加强城市燃气供应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相关安全设施、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定期检查。 

  (三)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 

  牵头单位:区房地产业股,负责人:黄孙鑫  

  重点检查: 

  1.配合消防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宣传引导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2.落实省厅《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若干意见(试行)》,完善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启用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情况。 

  3.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消防演练情况。 

  (四)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检查。 

  牵头单位:区人防办,负责人:史华 

  重点检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有人员居住,用于商业、仓储、餐饮、办公、休闲娱乐的人防工程;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有害生化品;是否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或生化污染物;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8日)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行业实际认真梳理检查清单,明确检查内定、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通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迅速动员,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传达到各企事业单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8日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检查督导阶段(8月11日至9月10日) 

  各有关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按照各自职责,实行检查反馈闭环管理。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20日前) 

  各有关单位认真分析总结此次消防检查开展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消防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及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强化检查执法。各有关单位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四)强化沟通协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培训指导和技术支持,开展联合执法和应急演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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