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住房信息 > 政策文件

关于梅列区住建系统2017年第一季度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月20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住建厅《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文件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7]12号)、《关于深刻吸取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2.12”事故教训立即开展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建[2017]8号)部署,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建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严格监督各方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全区在建工程安全隐患,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各项措施落实,有效地控制和预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的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在建工程 

  三、检查内容 

1、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各方责任主体是否认真执行节后复工制度,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防范措施,加强对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和验收。 

2、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质量安全工作执行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等。 

3、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各类事故预防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环节的检查,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6]2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现场建筑扬尘治理情况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 

四、检查安排 

1、企业、项目部全面自查自纠。2017年3月15日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各施工、监理企业应由企业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所有承揽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企业、项目部检查要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档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检查情况必须在2017年3月31日前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的“主要责任主体自查自纠”模块进行登记。自查自纠存在弄虚作假、施工现场实际与网上登记不一致的情况一律按规定扣分。 

2、主管部门检查督导在各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同时,即日起至2017年3月底前,我局由杨善言局长、黄耀铭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行程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动员部署,督促责任主体落实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未开展节后复工检查、自查自纠超时或不上网登记或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工程项目,经核实,我局将严格按规定对相关主体予以信用不良扣分。 

 2、严格节后复工安全把关。对现场各环节、各部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施工用电、临时设施等关键环节,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施工。同时,做好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各有关单位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严密监控、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动态扣分处理。  

 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强化复工后新进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加强操作技能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水平。各项目部要及时了解返岗工人的思想状况,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人严禁上岗作业。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组织救援力量和物资快速响应,有效对应、妥善处置。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225 

附件: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