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09:52 信息来源:梅列区应急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各镇(街)、开发区,区安委会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非常时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203号)和《关于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复产复工期间,企业生产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一是部分从业人员仍处于放松状态,普遍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现象。二是不少企业新招员工进入生产岗位,易出现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情况,极大增加了事故机率。三是生产设备、线路管道停产停工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故障,设备检维修作业频繁,安全风险急剧增加。四是一些安全设施较长时间停用,安全可靠性降低。五是部分企业为夺回“损失”,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各镇(街)、开发区和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早做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防控,全力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绝不能在复产复工疫情防控阶段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春节过后,企业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劳动保护意识,掌握安全防范知识,熟悉应急救援措施。要抓好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加强设备检测保养,严禁安排其他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顶岗”,确保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做到疫情防控要求不落实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守护好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应急局向全市企业发出集关怀教育相结合的《致全市企业家的一封信》,请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单位结合下企业时机,将“一封信”传达至企业,并要求企业列入教育宣传,抓好落实。

三、加强复产复工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春节过后,我区火灾事故时有发生,213日,浙江台州温岭市温峤镇上街工业区台州天渔增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火灾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要引起我们对防范火灾事故的高度重视,将火灾防范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向复产复工企业、工业园区发出消防安全提示,要求企业针对防疫期间的特殊形势加强火灾事故防范,强化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工作,发现隐患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尤其是火灾风险较高的部位和装置,要逐项、逐环节细致排查,严密火灾防范措施。要加强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要利用企业公告栏、过道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挂图,加强消防宣传;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设施、设备自查,确保设备完好有效;要组织员工尤其是新入职、新换岗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使全体员工掌握本场所火灾风险,会报告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对消防安全较为突出的复产复工企业,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开展约谈或通报曝光。

四、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切实将复产复工前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管理的核心工作,要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在复产复工前对各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正常有效、安全运行;要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各类企业要按照规定制定并落实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根据区领导要求,区安办将在2月下旬对企业复产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检查。

 

                     梅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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