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 08:34 信息来源:梅列区住建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各有关单位:

岁末年初是建筑施工生产建设旺季,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及1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和“两会”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狠抓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针对岁末年初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一线加强检查,坚决杜绝盲目抢赶工作,抢赶进度和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

(一)指导和督促辖区在建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按照省厅《关于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建〔201866号)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企业相关负责人要带队深入所有项目现场开展检查,重点核查项目部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并督促项目部做好整改落实,有关检查情况应形成书面记录留档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单位还应于2019年1月17日前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模块进行登记。未及时检查登记或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均视同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

(二)指导和督促本辖区注册的建机一体化企业对本企业所有房建市政工程建设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建立检查台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相关情况应形成书面自查整改报告,于2019年1月17日报送我局质安站。

 

(三)指导和督促各镇街道开展在建农房拉网式检查。按照省厅《关于立即开展农房拉网式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91号)要求,协同梅列区城管局,按属地管理责任原则,督促和指导辖区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在建农房进行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

二、强化安全监督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一要督促辖区在建工程参建各方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要求,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是否到位;二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区住建局《关于印发梅列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建〔2018〕142号)文件要求、加强建筑施工消防管理。节日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切断生产电源,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门卫值守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出。对于节日期间确需要继续施工的,要合理安排好施工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要注意防炎、用电安全、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工地安全;三要督促节日期间停工的施工工地在恢复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认符合开工条件并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

(二)瓶装液化气销售安全管理要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相关安全设施,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三)加强物业服务小区安全管理督促物业公司要按照《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梅建〔2018〕4号)、《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梅建〔2018〕50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常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落实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以及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部位的巡查和维修养护管理,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确保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

三、做好节日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节日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报告我局。局值班电话:0598-8222979,传真:8235363

                

 

梅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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