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梅列区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1 15:22 信息来源:梅列区卫健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梅卫健〔2020〕5

 

 

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现将《梅列区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1日

 

 

梅列区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有效降低或减少输入性疫情潜在公共卫生安全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的通知》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加强生物样本资源及相关科研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编制。

(四)适用情形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形:

情形1:国内出现病例,本未出现;

情形2:本出现输入性病例;

情形3:本出现输入病例引起的有限续发病例;

情形4:出现社区持续传播蔓延。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区卫健局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根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细信息组、监督检查组。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应成立应对工作小组,根据区卫健局要求,开展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

    )机构职责

1.区卫健职责

卫健局组织开展辖区疫情防控相关准备、处置工作,加强与政府联防联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防控、诊疗相关物资和经费;督促落实相关预案、诊疗方案、防控方案和技术指南等相关工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相关卫生健康单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小组,根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技术方案要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

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医疗机构职责

区属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提高识别病例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发现符合病例定义条件的疑似病例,就地隔离,并报告疾控中心卫健局通知三明市第一医院转运疑似病人;协助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落实密切接触者健康随访与信息报告等工作;作好机构感染控制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工作。

(2)区疾控中心职责

制定或完善病例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实验室检测等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开展监测、风险评估、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演练工作,落实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做好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相关信息的报告管理。

(3)卫生监督

    负责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控制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工作内容

(一)监测

强化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样病例(ILI)和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SARI)病例监测,对有流行病学史或暴露史的病例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排查。

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发热且有肺炎的病例,应注意询问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一旦有相关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排查和相关信息的网络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个体开业医生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采取卫生处置措施并报告区卫健局疾控中心,协助转诊至三明市第一医院,做好病人信息登记,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

(二)诊断与检测

1.首例疑似病例确认程序

辖区发现全省首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市疾控中心初筛阳性,样本送省疾控中心检测病毒核酸阳性,由中国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复核阳性,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组进行评估确认。

 

2.后续病例确认程序

辖区内第二例及以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由省疾控中心检测病毒核酸阳性,经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级专家组诊断确认并予以公布。

)报告与通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诊后救治医院应按照规定的报告方式与时限进行个案和事件网络直报,医院对收治的病例做好相关信息的补充、订正报告。

区卫健政府与三明市卫生健康委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相关信息。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转运与治疗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区卫健局,并逐级上报至市卫生健康,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用专用车辆转运患者至三明市第一医院救治,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四、疫情防范与应急措施

情形1:国内出现病例未出现

1.建立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成立防治专家组,定期组织部门会商,及时分析疫情形势,研判风险。

2.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不断完善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技术方案与工作流程。

3.在常规疫情监测基础上,各医疗卫生机构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防控、转运、个人防护、院感控制等技术培训,提高一线医务人员病例发现、排查、报告能力。

4.做好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等准备工作。区卫健局、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监测、现场调查处置、病例转运、临床诊断救治、实验室检测技术准备工作,做好检验试剂、消毒药械和防护物资等储备。

5.开展督导。区卫健局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督导检查,促进各单位落实有关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6.加强监测、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组织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等有关专家,做好应对能力现状与可能存在风险的评估,提出加强防范与应对能力的建议。

情形2:本出现输入性病例

在落实好情形1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按照《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议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应急响应,发布预警信息;成员单位按预案要求开展联防联控,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商会,依授权发布疫情信息。

2.严格病例隔离管理,加强院感控制。依照有关方案,定点医院加强技术力量,严格做好病例隔离治疗,加强救治病房、器械消毒和医疗废物管理,防止疫情扩散,严防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感染来源、暴露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相关信息,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蔓延和传播,同时,调查人员要严格按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4.做好标本采集与病原检测工作。定点医院严格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在重大突发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加强生物样本资源及相关科研活动管理物通知》等相关生物安全规定,开展病例生物标本采集、运输、处置、使用等活动。

5.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区卫健局应当依托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密切接触者所在镇/街道和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疾控中心指导有关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与信息报告工作,原则上,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设在梅列区医院)

6.做好信息报告与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职责范围内有关信息,并做好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7.风险沟通与宣传教育。卫健在授权范围内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过有关媒体向公众发出健康风险提示,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情形3:本出现输入病例引起的有限续发病例

在落实好情形2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1.强化聚集性病例感染来源和传播方式调查,完善相关信息。

2.根据需要扩大应急监测范围,及时发现社区感染个案,减少社区病例,延缓社区传播。

3.重点加强医疗机构、社区、学校、托幼机构等人群密集场所的聚集性肺炎病例监测,防止出现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

情形4:社区出现持续传播蔓延

在落实好情形3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对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及时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主动搜索,力争早发现,早调查,早处置,控制疫情的强度。

统一调配医疗资源,实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加强对参与救治的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个人防护。

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必要时,提请政府实行交通检疫等措施或区域封锁,以限制疫情的传播蔓延。

五、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或终止

根据疫情进展与防控需要,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级专家组评估,向省政府提出启动/终止重大响应级别建议,并据此调整或终止响应。

六、应急保障

区卫健局要积极争取防治专项经费,合理安排各项防范与应对工作经费,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病例救治、检验检测、现场处置等经费保障。

七、其它支持

实施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时,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若拒绝合作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公安部门协助采取必要的控制传播措施。

区卫健局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避免歧视。

八、预案制定与修订、解释和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卫生健康制定并发布制定的应急预案报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应急办备案。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区卫健局应急办备案。

本预案将根据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方案的调整,适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由梅列区卫生健康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梅列区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2.梅列区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工作小

 

附件1    

梅列区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领导小组

 

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梅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长:韦  震  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桂兰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祥辉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余少萍  区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

        张梅芳  区卫健局应急办负责人

        陈志忠  区卫健局医政股负责人

        李雄伟  区卫健局基卫股负责人

        余朝鑫  区卫健局宣传股负责人 

        郑昌洪  区疾控中心主任 

        陈明洪  区卫生消毒站站长

        单  坚  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叶应松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郑学友  梅列区医院副院长

        王文正  列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杜全明  徐碧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  妍  列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黄启辉  陈大卫生院院长

        邓长炳  洋溪卫生院院长

主要职责:研究决定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策略、措施,统一指挥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附件2               

梅列区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

工作小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黄桂兰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余少萍  区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

          陈志忠  医政中医股负责人

          李雄伟  基层卫生股负责人

          张梅芳  疾控监督股负责人

          廖明贤  区卫健局财务

主要职责:负责与区政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负责局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落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负责防控、处置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通报,负责与市卫健委沟通协调,负责经费、物资、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二、疫情防控组

组  长:徐祥辉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叶应松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张梅芳  区卫健局疾控监督股负责人

        林玉芳  区疾控中心主管护师

        陈秀蓉  区疾控中心主管技师  

        蒋起增  区疾控中心医师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监测、评估、分析研判,组织落实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与检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疫点疫区的消杀处置等。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物资储备的工作。

三、医疗救助组

组  长:徐祥辉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  陈志忠  区卫健局医政股负责人

      :邱栋发  三明市第一医院主任医师

        宋惠雯  三明市第一医院副主任医师

        郑学友  梅列区医院主任医师

        杜全明  徐碧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黄新峰  徐碧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黄启辉  陈大卫生院副主任医师

        邓长炳  洋溪卫生院副主任医师

主要职责:组织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预检分诊,设立发热门诊,病例发现与报告,病例的隔离与诊断,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落实医院感染控制措施,组织协调医疗救治专家组工作。

  四、宣传信息组

  组  长:黄桂兰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余朝鑫  人口监测与宣传股负责人

          陈志忠  医政中医股负责人

          李雄伟  基层卫生股负责人

          张梅芳  疾控监督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发布。负责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及时对外澄清事实,主动引导。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等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局领导参加的有关活动和有关防控处置工作的新闻报道。

  五、监督检查组

  组  长:徐祥辉  区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张梅芳  区卫健局疾控监督股负责人

          单  坚  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鲍凤华  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肖晓阳  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吴小燕  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荚翠英  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林  芳  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

主要职责: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分类感染措施的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视疫情发展情况开展其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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