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服务业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

发布时间:2020-02-09 19:44 信息来源:梅列区政府办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一、落实健康防护责任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服务企业要成立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妥善及时处理出现的紧急情况。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和开发区要按照有效防控、有序复工、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要求,加强对本地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街长制”和基层社区(村居)的作用,协助主管部门,加强对小餐饮、小商店等小型服务单位健康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行业企业制定实施具体健康防护措施,加强有效防控,提升行业健康防护工作水平。 

  二、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防护 

  各服务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负责,主要如下: 

  1.返工前 

  要对从业人员开展全面彻底的摸排,并分类安排如下: 

  (一)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梅人员(含本区人员去过上述地方的返回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从入梅之日算起,下同)。 

  (二)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入梅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 

  (三)从湖北和武汉以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入梅人员,一律实施14天的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 

  2.上班途中 

  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不揉眼、不摸口鼻。 

  3.上岗前 

  必须开展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上岗,并到卫生间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37.2℃,或有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疑似症状的不得上岗,并家观察休息14天,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工作中 

  保持场所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从业人员应避免与顾客肢体接触,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多人工作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洗手法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 

  5.用餐 

  从业人员就餐前才能摘掉口罩,禁止面对面就餐,不得集聚用餐。从业人员外出就餐要做好防护工作,鼓励打包、自带饭食。 

  6.下班 

  洗手后佩戴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疫情解除前,严禁走亲访友、聚会聚餐 

  三、完善服务场所卫生健康管理 

  1.清洗消毒。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每日须对门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厨房、仓库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特别是餐饮店要对就餐区餐前餐后及时进行消毒。要保持服务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并定期清洗扇页和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2.垃圾处理。垃圾处理分类存放,做到日产日清。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由环卫回收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3.顾客健康检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防疫工作要求,对顾客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2℃及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谢绝入内,进场顾客须佩戴口罩。 

  4.食堂管理。服务机构如有内部食堂供餐的,应合理调整供餐模式,鼓励提供快餐式盒饭,实行简约配餐、分散用餐。加强对购餐和确需在食堂就餐人员的引导,排队候餐应保持一定距离。要强化对食堂环境和食堂人员的管理,每天对食堂上岗员工进行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卫生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卫生。 

  四、强化重点行业健康管护 

  1.各服务行业企业在认真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和卫生标准的同时,要严格遵照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规定。 

  2.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邮政快递、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服务机构要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窗口服务人员的健康防护,尽可能采取领号等待服务方式。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能线上办理服务的,尽量线上办理,会议、培训活动尽量依托视频开展,减少人员直接接触。 

  3.住宿业。要严格落实顾客身份和健康信息登记,加强出入人员体温检测,严格落实住宿行业卫生管理规范,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增加公共区域、酒店用具、房间、出入口等的消毒频次。 

  4.商贸服务业。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开展商贸现场促销活动。要增设结算窗口,尽量减少人员长时间排队,避免人员聚集。 

  5.养老服务业。要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受新入住老人,必须外出的老人,回到养老院后应密切观察。因特殊情况需进入院区的必须配合检测登记,并做好防护措施。 

  企业复工后,应组织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本健康防护手册的学习,自觉遵守各项防控要求。如有疫情发生,需第一时间上报。

 

 

 

政策解读:http://www.ml.gov.cn/zwgk/zcjd/bqzcjd/202002/t20200212_1473451.htm

附件: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