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答复意见书(关于“三明市梅列区华盛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信访事项)

发布时间:2021-01-15 16:19 信息来源:梅列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信访答复意见书 

  信访人: 

  我局依法受理您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的关于“三明市梅列区华盛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信访事项(闽环信转字〔2020432号)。经调查核实,现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投诉人的诉求 

  解决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山口村华盛特种养鳗场污染饮用水水源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陈大镇村民反映三明市梅列区华盛特种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的情况基本属实。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梅列华盛特种养殖场地处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长溪村山口,主要从事淡水鳗鱼养殖。该养殖场占地 52亩,于 1994 年开始筹建,1995 年建成后试投入养殖。现有白苗池 6 口,精养池 33 口,蓄水设施 4 口。该养殖场建设四级沉淀池、抽污池、晒污池等环保设设施,面积共约 1500 平方米,生态净化池 3 口,面积共约 7000 平方米。三明市梅列华盛特种养殖场地处作为福建华盛集团三明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的配套养殖基地,2003 年即取得了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养殖许可证,证号为《梅府(淡)养证2003S0040 号》。2011 年取得原福建检验检疫局批准的活鳗出口基地资格。2012 年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梅列区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示范区”。2014 4 月,由于陈大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华盛特种养殖场被纳入到梅列区陈大镇水源二级保护区的范围内。陈大镇居民饮用水源是陈大瑞源水库,两地相距5公里左右。 

  (二)、现场检查情况 

  三明市梅列生态环境局于20201123日委托“福建省格瑞恩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三明市梅列华盛特种养殖场”废水排放进行检测,废水排放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三、处理意见 

  至于该养殖场污水排放口设置问题,下一步梅列区政府将按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整治。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四、答复信访人情况 

  该信访件未留下信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局未能与信访人进行答复沟通。 

  联 系 人:张旸   联系电话:0598-8226425  

    

                

                         三明市梅列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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