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工作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0 10:11 信息来源:梅列区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梅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

工作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现将《梅列区农机安全整治三年专项行动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列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2日
梅列区农机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努力为建设平安梅列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持续深入开展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防范化解农机安全生产风险。

    (二)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农机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等农机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责任落实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挺在事故前面,力争不发生农机死人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二、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

    (一)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按照区政府道安工作“一局一行动”要求,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持续开展2020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重点抓好洋溪镇“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大力宣传示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发挥好典型引路作用。

    (二)加强配合督促指导。进一步促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做好2020年工作布置安排、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实施进度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创建水平。

    三、全面开展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开展农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认真落实《三明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机〔2020〕13号)精神,深刻吸取3月7日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面、彻底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消除隐患作为遏制事故的关键措施。督促拖拉机培训机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农机经营者制定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清单,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落实农机安全隐患整改,排除事故隐患。积极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当前农业生产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

    (一)严格查处拖拉机违法行为。在春耕、“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及重要节假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田间、果园、茶园、场院等场所,查处拖拉机(含多功能拖拉机,下同)违法行为。特别是茶叶、水果产区,采茶、采果及农事活动劳动力密集,农民群众为图方便,搭乘拖拉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要坚决杜绝,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限时整改,限时销号。

    (二)不断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紧紧依托道安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完善与公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安全监管信息。按照《梅列区道安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梅道安整治办〔2020〕3号)要求,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配合公安部门大力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非法改拼装、逾期未检等违法行为。

 (三)加快消化多功能拖拉机存量。要坚决杜绝增量,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办理多功能拖拉机登记上牌,不培训多功能拖拉机驾驶员。要加强存量安全监管,分类建立并定期更新管理台账,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多功能拖拉机安全监管情况。要加速消化存量,严格安全技术检验,对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不予通过;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予以淘汰。要充分发挥国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作用,引导推动多功能拖拉机报废淘汰。

    五、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一)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坚持广泛宣传与点对点精准宣传相结合,坚持以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警示教育为重点,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通过播警示片、摆警示展板、挂警示横幅、发警示短信和送明白纸等方式,推动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始终保持宣传警示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浓厚安全氛围,让广大拖拉机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对自身安全产生的严重后果,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开展农机安全主题宣讲、安全宣传咨询、安全大检查、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六、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

    (一)加强驾驶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要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纳入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依法开展农机监理业务工作严格依法进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技术检验、考试发证等工作。清理规范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资料,摸清数量和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档案资料不全、业务办理程序不到位和各类签字签章缺失等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对办理注销登记时牌证灭失、达到报废年限逾期6个月未办理报废手续和连续3年以上未检拖拉机,应当公告注销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三)加强农机事故防范。各镇(街道)要不断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辖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农机事故处理与农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