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交通运输局“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1 10:21 信息来源:梅列区交通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梅列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辖区各有关运输企业: 

  现将《梅列区交通运输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列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3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梅列区交通运输系统“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局《三明市交通运输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明交安监〔2019〕25号)和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梅列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梅安委办〔2019〕27号)要求,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决定于5月至10月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在本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紧盯客货运站、“三合一”场所、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和客运车船等重点交通运输工具,重点整治以下七类突出问题: 

  (一)防火分隔不到位。“三合一”场所内的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未使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 

  (二)疏散通道不畅通。1.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2.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3.占用疏散缓冲区域、违规使用建筑中庭、占道经营。 

  (三)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1.客货运企业违规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2.仓储物流等场所超量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半成品等。3.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四)消防设施损坏停用。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3.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4.灭火器数量不足或失效。 

  (五)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3.微型消防站人员未能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未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4.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人员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5.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隐患承诺的。 

  (六)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1.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2.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3.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1.未加强隐患检查整改。2.未开展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3.未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三、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31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本辖区、本领域特点,参照《九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详见附件1)和《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详见附件2),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方法和措施,确保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到位。 

  2.组织约谈培训。区运输管理所、局交建股要组织客货运站、客货运企业、维修企业、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工地负责人进行一次约谈,督促有关单位明确工作责任,提示突出风险,掌握整治重点、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10日) 

  1.企业自查自改。区运输管理所、局交建股要广泛发动各企业对照检查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填写《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 3),于6月5日前报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及属地消防部门备案。 

  2.行业集中排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合理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对重点场所、重大风险进行排查,及时消除消防隐患,建立健全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排查台账(详见附件4);整治期间,每月底前将推进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属地消防部门。8月20日前,区运输管理所应将客运车站消防安全整治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局安全管理股。 

  3.突出重点防范。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海峡论坛、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涉会场所绝对安全的基础上,紧盯重点场所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加大管控力度,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0日)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全力抓好本次专项行动。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加强与区政府安办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的沟通联系,落实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三)严格督导,狠抓落实。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分阶段、分重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认真对照,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业要认真对照附件1至4的要求,对属于交通运输企业范围的,按照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认真对照逐项排查整治,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业无消防安全风险和隐患。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 

  2.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4.分地区、分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抄送:市局安监科,区府办、区应急管理局。 

  梅列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31日印发   

3.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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