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梅列区工商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1 08:40 信息来源:梅列区工商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各工商所,区工商局各股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8年梅列区工商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5日    

 

 

 

 

2018年梅列区工商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我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根据《2018年三明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我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联席会议要求,各工商所、职能股室(检查大队),各负其责,要健全完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宣传教育内容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向社会公众宣传解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国务院拟出台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其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二)加强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的宣传普及,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势、危害等;加大对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案件特点的宣传教育,广泛播放各行业领域新型非法集资警示案例,增强宣传教育的可视性和可读性;向群众传授非法集资辨别技巧、举报途径等,提升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三、宣传教育方式

各工商所、职能股室(检查大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平台等传播渠道作用,结合梅列区“七·五“普法工作,把法律“六进”(进村组、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厂、进家庭)、“六有”(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阵地、村居社区有专栏、街道门头有标语)落到实处。

(一)做好公益宣传教育。组织印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横幅、标语,在居民区、酒店、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在金融、教育、养老、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密集区域张贴、悬挂;大力推广播放联席会议和省处非办制作的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教育片,在广播、电视、工商门户网站以及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媒体播放。

(二)开展现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中心广场、活动中心、人群聚集区域等场所,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要定期组织开展“六进”宣讲教育工作,深入街头、社区、村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语言、案例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镇赶集(墟)日、村“两委”换届选举日等有利时机,加强对镇、农村的宣传教育。

(三)推动网络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工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街道大型广告屏等定期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公示非法集资广告案件。

四、职责分工

(一)行政执法股:

1.负责统筹协调全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各工商所、职能股室(检查大队)各负其责、齐头并进,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广覆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教育格局,及时整理、发布我区高发行业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及防范技巧,通过以案说法进行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

2.置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参考资料”,分发给办事群众,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相关处非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注册股:

1.负责组织在企业注册登记窗口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相关处非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在企业注册登记窗口置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参考资料”,分发给办事群众,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相关处非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三)商广股:

1.通过日常相关广告审核工作,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相关处非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排查,为执法办案部门提供案件线索,运用工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街道大型广告屏等方式依法公示非法集资广告案件。

2.置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参考资料”,分发给办事群众,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相关处非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各工商所:

1.发挥贴近一线的优势,结合我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与镇、街、社区、村协作,定期做好辖区内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相关处非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做好辖区内非法集资领域形势分析,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排查,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广告案件。

2.在各工商所办公场所及活动现场,置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参考资料”,分发给办事群众,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相关处非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五)网监股:负责组织对辖区内P2P网络借贷平台、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证券期货机构、保险公司、第三方支付等机构发布的互联网经营广告进行网上监督,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排查,为执法办案部门提供案件线索。

(六)市场股:

1.负责组织对全区集贸市场和涉农领域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通过开展企业监督工作,引导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等类金融机构以及保健品经营、医疗、养生、养老、生态农业、教育培训等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2.在办公场所置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参考资料”,分发给办事群众,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相关处非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七)“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

1.结合各类“3.15”活动,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工作,同时积极、认真做好“诉转案”工作,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相关线索及时交移交案件查办部门,依法查处各类非法集资案件。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置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参考资料”,分发给现场申诉、举报群众,做好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及相关处非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八)检查大队:对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清理排查,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广告案件。同时通过相关案件的查处,制作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相关经营者,开展防控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九)办公室:做好“梅列区工商局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报道;运用微信公众号、公益短信、街道大型广告屏等定期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负责做好各类宣传用品、宣传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与其他单位、部门的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部署。

各工商所、职能股室(检查大队)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把做好防控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好。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考核评价。

防控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我局也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各工商所、职能股室(检查大队)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请各单位将该项工作工作总结、影音资料、统计报表(附件2)于20181115日前报送行政执法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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