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9 11:12 信息来源:梅列区文广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各镇(街)、各文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辖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为吸取巴西国家博物馆和近年来,我国博物馆文物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博物馆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开展消防工安全大检查,彻底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 时间安排: 

  20189月至12 

  三、 检查范围: 

  辖区文物保护单位 

  四、 检查内容: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号文)、《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文物督发20173号文)、《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公消2014101号文)以及地方文物消防安全管理的政策文件。集中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检验维修、用火用电消防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 

    

  五、 工作措施: 

  一是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文物建筑管理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自上而下逐级逐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二是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对木结构古建筑等文物建筑要因地制宜,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灭火设施提高消防安全设施等级。三是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经营场所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的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要严格安全用电。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却需要的,要采用安全措施防范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严查假冒伪劣电器设备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应采取穿金属管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电工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线路要定期检查检测。四是严格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存储。堆放的柴草木料酥油等可燃物,要组织集中清理切实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文物建筑保护单位内燃放烟花爆竹。提升智能防控能力。五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文物建筑火灾危险性普及和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文物建筑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志,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提示和禁止类的消防标语。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着力提升补救初期火灾和应急疏散的技能吧,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有条件的要开展实战演练。 

  六、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916日,梅列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和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梅列区大队,联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并开展大检查。 

  (二)自查自改 

  919日区文体局和区消防大队完成全面核查辖区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列出场所隐患排查清单。 

  930日前召开一次辖区镇(街)分管、文保工作人员、文保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1025日前各镇(街道)全面完成本区域文保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查,并开展一次内部消防安全培训。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和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梅列区大队,将对文保单位进行抽查,主要看工作成效和隐患整改情况。 

  1130日前对上报的问题清单和两轮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对隐 

    

  患突出的问题相关部门下发督办清单。文物文化消防部门对照清单,督促推进隐患整改,确保按期整治到位。 

  1231日前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梅列区大队将对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评。 

  七、 工作要求: 

  对发现的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清单,全部量化进度、项目、任务要细化清单管理,逐项列出时间,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确保工作实效 

  各镇、街于20181030日前报送梅列区文体广电出版局。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8238833 

    

    

  三明市梅列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梅列区大队 

    

  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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