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按照梅列区文体广电出版局要求,梅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通过普查、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见附件1),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区历史的见证和梅列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梅列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梅列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我区优秀文化传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同时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对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尽快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措施,使我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弘扬,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区域特色得到充分保留和展示,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全面繁荣发展。鼓励和支持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积极创造和提供展示、宣传及其他有利于项目传承的条件和帮助,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梅列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
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保护单位 |
1 |
民俗 |
谢佑信俗文化 |
列西街道列西村委会 |
2 |
民俗 |
碧溪烛桥龙 |
陈大镇碧溪村委会 |
3 |
民俗 |
大源花灯 |
陈大镇大源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