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9 09:52 信息来源:梅列区文广局 点击数:{{ pvCount }} 字号:【

 

  各镇(街道)文化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8号)精神,巩固我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做好我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把握任务 

  各镇(街道)要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接相关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社区发展、扶贫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抓紧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坚持试点先行和普及推广相结合,强化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到2020年,全区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基本实现宣传文化、青少年活动、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综合服务功能,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体育队伍。各镇(街)文化站要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 160-2012)》和《福建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闽政办〔2016〕138号),立足实际、分期分批,主要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 

  二、丰富内容,发挥作用 

  利用当地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表演等民族民俗活动,打造基层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图书馆法》宣传、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法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综合素质。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流动服务点,积极开展流动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和区域文化互动交流等活动。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各镇(街道)文化站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建设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上报镇政府、街道办申请经费支持。我局将适时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推进有成效的村、社区将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请各镇(街道)文化站参照《福建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附件1)对辖区内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做进一步摸底调查,针对未达标的村(社区)文化中心,要进一步明确建设思路、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梅列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一览表》(附件2),不可虚报乱报。表格请于6月6日前上报区文广局(电子版发送到局邮箱,纸质版盖公章放交换箱)。 

  联系人:徐佳晶    邮箱:mlwtgdcbj@163.com 

  联系电话:8221261  

  

    附件1:福建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 

  附件2:梅列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一览表 

  

                                                                                   梅列区文体广电出版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1: 

  福建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 

  

  项目 

  内容 

                  

  硬件 

  设施 

  面积 

  标准 

  ⒈户籍人口在300人以下的村建设村综合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其他的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⒉配套建设文体广场,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偏远地区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酌情安排。 

  功能 

  标准 

  ⒊统一悬挂“XX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志,并由县(市、区)统一式样,悬挂在醒目位置。 

  ⒋基本功能标准包括一个宣传栏、一个图书室(农家书屋)、一个多功能室、一个科普活动室、一个广播室、一个文体活动室、一套文体设备、一个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主要用于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 

  ⒌有条件的可设置历史文化展示室或乡村博物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或配套建设乡村剧场或设置戏台,为开展文体活动或青少年科技活动提供条件。 

  ⒍以上功能分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场地,实现综合利用。 

  服务 

  标准 

  服务 

  标准 

  时间 

  公示 

  ⒎在醒目位置公示活动内容和开放时间,便于群众参加活动。 

  免费 

  借阅 

  ⒏纳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村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文体 

  活动 

  ⒐有1个以上常年坚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在一定区域内影响较大的品牌文化活动,开展综合性文体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年不少于5次。 

  党员 

  教育 

  ⒑开展政策理论宣传、学习交流等活动。 

  科技 

  普及 

  ⒒组织开展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以上科普讲座或其他科普活动,每年围绕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等组织开展1次以上综合性科普活动 

  普法 

  教育 

  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传承 

  传统 

  文化 

  ⒔利用历史文化展室(乡村记忆博物馆)服务平台,展示介绍当地历史文化沿革、乡土民俗,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广播 

  电视 

  ⒕提供日常和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等服务。 

  其他 

  服务 

  ⒖配合开展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⒗建立完善文化活动档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实现规范化管理。 

  经费 

  人员 

  ⒘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⒙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有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⒚所属群众业余文体团队不少于1个,每支队伍每年开展活动12次以上。 

  ⒛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附件2: 

  梅列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一览表 

    

  镇(街道) 

 

  村(社区)个数(个) 

 

  基本达标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分别列出) 

  共计:    

  未达标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三年建设计划 

  2018年拟建设、完善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分别列出) 

  共计:    

  2019年拟建设、完善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分别列出) 

  共计:    

  2020年拟建设、完善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分别列出) 

  共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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