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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闽建信明招字﹝2021﹞035-001号的瑞云山城市公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中的“3.1根据梅政办〔2018〕60号文,投标人应符合资质要求且注册地在三明市梅列区,所得税在梅列区缴纳且产值列入梅列区统计局统计,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现更改为:
“3.1根据梅政办〔2018〕60号文,投标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梅列区或在梅列区设立分公司,且在区内银行开户,财务单独核算,业务税费在梅列缴纳的企业。”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梅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ml.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三明市梅列区瑞云山风景区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