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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财(社)指〔2020〕71号
区卫健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61号)精神,现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直达资金)48.81万元(其中:物资采购费用45万元、临时性采购费用2.54万元、患者救治费用1.27万元),该直达资金标识为“01003特殊转移支付”,支出列“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济分类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请专款专用。
梅列区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